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收集5篇)
时间:2026-01-15
时间:2026-01-15
一、企业任务
2023年底前,各行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要求,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内容包括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2.进一步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明显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期公示。
3.保证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实名追溯。
4.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5.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定考核奖惩措施。
(二)强化安全投入
6.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7.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
8.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9.设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10.依法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模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12.建立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
13.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岗位操作手册》。
(五)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4.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和相关行业规范,制定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做到“一企一标”。
15.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通过定性定量评估,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16.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7.制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手册》。
18.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推动全员排查治理隐患。
19.落实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
20.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企业,应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21.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
22.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七)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23.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各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
二、推进办法
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版化、机制化“五化”工作法,统筹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领导班子要主动领责、全力尽责、以身作则,既挂帅又出征,重大任务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查落实亲自把关。(3月底前完成两个清单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出台的《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参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的通知》,细化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要在去年隐患排查基础上,持续开展全覆盖的“翻箱倒柜”式大排查,做到问题真透亮、全见底、无遗沥。(3月底前完成)
(二)聚焦重点任务和问题短板,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
各村、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内企业分布特点和安全管理现状,根据各类型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梳理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依图施工、攻坚治理。要逐项列清整治任务、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果形式、责任部门等重点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长期解决不了和风险叠加的重大隐患,要建立特别台账,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难、硬、重”工作事项台账,由一把手亲自推动解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3月底前完成)
(三)分门别类制定安全手册、工作手册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内各类企业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安全生产岗位操作手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手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和下发《安全监管检查手册》,手册内容要涵盖所有重点检查方面,要做到通俗易懂,指导性和操作性强。(3月底前完成)
(四)选树模版化企业
各村、街道、有关部门在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选树各类示范企业,经推荐后,由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把关评选,示范企业要在全镇范围内公告公示,并列入安全生产红名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整合各示范企业的成型经验,推广可复制模版,供同类企业学习参考。(6月底前完成)
(五)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标准规范,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推动企业制定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建立风险评估管控责任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受控。要指导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健全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制度,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全县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园区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安委会关于《莲花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各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平稳,决定在2018年2月——2018年12月底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放在第一位,全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园区成立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严松恩(主任)
副组长:李希光(副主任)
成员:彭珂、刘剑锋、朱汉文
二、细化实施方案。
要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抓紧制定细化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制定具体的大排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切实抓好全过程的检查,及时将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园区。各企业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月上报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学习活动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层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使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到每个职工。
四、强化检查整改。
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
(一)强化综合督查。园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以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生产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大排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各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大排查及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提出推进措施。
一、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相关部门组织理论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干部培训必讲课程,分级分批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知识竞赛等活动3次;4.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宣传周”为主要内容的“五进”活动2次,分别是进企业、进工地各1次;5.水利局相关人员举办1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二)持续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专题。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推动各级修改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形成的整体合力;3.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
(三)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题。1.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3.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2023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2023年底前,督促各地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7.继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8.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9.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内容纳入信息系统,实现动态评估。
(四)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专题。1.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专项整治;2.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3.全面排查整治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4.开展2批次对中部引松供水工程、西部河湖连通工程质量与安全巡查。
(五)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专题。1.开展2个批次水库大坝、水电站(包括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水毁工程等水利工程运行暗查暗访;2.开展2个批次加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暗查暗访;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暗访。
(六)强化水文监测、水利科研、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专题。1.加强水文监测野外作业、勘测勘察野外作业、水利科研和水质监测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2.开展水质监测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强化水质实验室安全监管;3.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实施、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推广、水利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4.进一步加强涉及劳动安全技术标准的落实、县水利局组织审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技术审查等工作。
(七)强化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专题。1.做好疫情防控期、复工复产期、元旦、春节、“两会”、汛期、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肺炎防疫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印发通知,作出预警,部署安排重点工作;2.加强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加强直属各单位消防、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指导各直属单位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手册》,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4.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强化水利安全监管机制创新专题。1.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广泛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2.全面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时对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逐步实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网上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3.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二、实施步骤
按照“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化任务清单、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五步工作法,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地、各单位于1月25日前制定完成本地、本单位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审核方案。1月26日前,各地、各单位向本级政府安委办报送工作方案(附带“四个清单”),经审定后印发实施,同时抄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至12月,各地、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第四阶段: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安委会、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五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分时段自下而上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提示、曝光、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主线意识,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按月上报的“四个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审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省长“6.1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5.24”食品厂中毒较大事故、“6.13”较大事和“6.13”天然气爆炸重大事故等事故教训,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力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建党100周年全街道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3日前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4日至7月25日
三、整治分工
1.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安全隐患和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运营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
3.城镇燃气、住房建设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4.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
5.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消防单位场所、其他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问题。
6.农业农村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器具违法违规问题;畜禽养殖场粪便排污问题;农村沼气池及沼气使用安全隐患;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7.水利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河道、水库、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问题。
8.工业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隐患。
9.校园安全、文旅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场所安全和文化企业、旅游场所、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为全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乡、各行业领域,各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企业层面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等。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加强隐患动态排查和灾害风险评估,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对企业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推演,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强化调度协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情况。(二)政府层面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情况,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重点督查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内容、明确要求,全面部署落实情况;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情况;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情况;严格规范执法和开展检查情况等。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林牧业、特种设备、燃气、旅游、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加强指挥体系建设、防灾责任落实、监测预报预警、抢险救援准备、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防范自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情况等。5.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等。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6.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年度考核、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从2018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一)全面排查阶段。(7月底至8月中旬)1.全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2.全乡按照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至10月)1.全乡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3.对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底)全乡根据本地、本系统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落实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上一篇:人简历口腔(整理9篇)
下一篇:短视频推广方案(收集5篇)
热门推荐